
2015年12月4日,埃及發布G/SPS/N/EGY/65/Rev.1通報,埃及生產商和進口商必須強制遵守埃及標準ES7985/2013《食用植物油》,該標準允許給予生產商和進口商半年的過渡期。《食用植物油》替代了原埃及標準E.S49-1/2005《食用植物油第1部分 芝麻油》、E.S49-3/2005《食用植物油第3部分 玉米油》等18個食用植物油標準。相關出口企業須及時關注。
埃及是第一個同中國建立外交關系的阿拉伯和非洲國家,40多年來,中埃兩國政治友好關系十分友好,經貿合作不斷,兩國政府分別于1994年和1997年簽署了投資保護協定和避免雙重征稅協定。特別是近幾年來,中埃雙邊經貿合作的規模和領域不斷擴大,2014年兩國雙邊貿易額達116億美元,埃及已經成為中國在非洲地區的最大貿易伙伴國之一。中國的機電產品、紡織品和服裝、輕工產品、食品等商品在埃及市場廣泛受到歡迎。食用植物油包括棕櫚油、豆油、菜籽油、玉米油及花生油等,是我國重要的出口食品之一,該標準的強制實施,必將對相關出口企業在產品成本核算、原料采購、產品質量控制等方面帶來影響,因此,檢驗檢疫部門提醒:一方面要及時關注最新技術法規的發布和更新,掌握最新資料,明確產品規范及技術指標要求,嚴格按照新標準進行原料選購、添加劑使用及包裝設計;另一方面要著力把控產品質量,根據新要求對成分、添加劑、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等要求進行符合性審查,避免問題產品而影響市場聲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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