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本次抽檢的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花生油、菜籽油及其他食用植物油等食用植物油。抽檢依據是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》(GB 2761-2011)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12)、《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》(GB 2716-2005)、《花生油》(GB 1534-2003)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抽檢項目包括重金屬、真菌毒素、食品添加劑、品質指標等18個指標。
不合格樣品涉及標稱湖北•谷城縣銀興油脂有限責任公司出品的1批次銀興純正香麻油(500ml/瓶 2015-06-08),被檢出酸值超標;標稱湖北楚福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楚福菜籽芯油(3.5L/瓶 2015-05-20),被檢出苯并(a)芘超標。
據悉,2015年7月-9月,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了13類產品,包括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肉及肉制品、蔬菜及其制品、蛋及蛋制品、水果及其制品、焙烤食品、薯類及膨化食品、蜂產品、罐頭、乳制品、糖果及可可制品、茶葉及其相關制品、咖啡、食品添加劑共180批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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